关于做好2015-201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
各系:
为认真做好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,公平、公正、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,切实保障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,现将2015-201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
本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是我院2015-2016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、国家助学贷款、临时生活补贴等学生资助工作的基本依据。各系要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,加强领导。在院系学生资助工作组的领导下,根据我院确定的认定标准,坚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、实事求是、民主评议的原则,切实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,特别要关注来自偏远地区、少数民族地区、近年有较重灾情的地区及家庭有较大突发性变故的学生。
二、具体事宜
(一)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:
所有申请认定的学生,须如实完整填写附件1《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证明表》(需贷款的同学另需提供附件2《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》)的各项内容,并持该表于暑假期间到家庭所在村委会和乡镇及以上人民政府(民政部门)加盖公章(如有其他经济困难证明,可一并提交),开学一周内以班级为单位向系提交调查表,逾期未提交材料者将取消资格。
(二)、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:
拟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需准备下列材料:学生本人身份证和学生证的复印件;家庭户口本首页及家长单页复印件;《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》;附件3《家长承诺书》。
(三)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:
目前开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省份有山东、陕西、湖北、甘肃、江苏、重庆、安徽、贵州、广西、河北、云南、内蒙古、江西、宁夏、江西、海南、黑龙江、吉林、辽宁、福建、青海、新疆、浙江、山西、四川、湖南、上海、天津和北京等省市,请通知有需要的学生注意了解本县(市、区)的贷款开办情况,并及时联系当地县(市、区)学生资助管理中心(一般挂靠在教育局)咨询和办理相关手续。
中山生源地学生拟申请中山大学通贷款的,请通知其去所在镇区扶困助学办咨询和办理相关手续。
(四)、表格填写要求
1、家庭地址:要从省到门牌号,务必详实。
2、家庭人口数:是指共同生活且有抚养或赡养关系的直系亲属人口数,联合赡养的老人、已结婚的兄弟姐妹等不生活在一起的不算入。
3、 年收入数:
家庭成员务农部分的收入为:(务农毛收入—种子、化肥等成本)
家庭成员工作、打工的收入为:(原始工资收入),不是扣除支出后的收入。
4、固定资产、年度收入、年度支出和负债情况:要求填写详实,按照(内容、原因+金额)的格式填写。(例如:种植作物情况:种植苹果**亩地,年纯收入***元;教育支出:因家中2个孩子,1个大学生1个初中生,学杂费每年8000元,学生生活费7500元。)
5、“困难情况详细说明”项目,请从家庭固定资产情况(包括住房情况、车辆情况、其它固定资产情况等)、家庭年度收入情况(包括种植作物情况、养殖牲畜情况、务工收入情况、正式工作工资或个体生意等收入情况以及其它收入等)、家庭支出情况(包括教育支出、赡养支出、病患支出、其它支出等)、负债情况等方面进行全面描述。
各系要教育、引导申请同学对家庭经济困难和国家的资助政策有一个正确的认识,根据现今家庭真实的情况进行填写,不要出现谎报、瞒报、夸大的情况,切实维护认定工作的严肃性、公平性,使“应助得助”。
学生处
2015年6月9日
附件1:《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证明表》;
附件2:《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》。